成都市研发准备金项目
◻ 补贴金额 最高200万元
◻ 申报时间 每年5月
◻ 发布机构 成都市科技局
序号 | 政策要求 |
---|---|
1 | 成都市注册的入库科技型企业 |
2 | 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上一年已在科技部门备案 |
3 | 企业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发活动 |
4 | 完成企业所得税申报,已享受前两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原文标题: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cdst.chengdu.gov.cn/cdkxjsj/c108728/2020-02/21/content_6930e1dc2d6e815b59208d2f8d0dc0e0.shtml#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1、《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或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告文件复印件。
5、企业信用承诺函(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6、其他相关材料(如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等)。
1、按企业2020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5%—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2、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5%、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按10%。同一企业符合多类企业资质的,按其中一项不重复补助。
准备
申报身份获取
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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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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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
材料报送
1、《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3号)
2、《成都市鼓励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成财教〔2019〕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