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措施。
会议指出,当前工业经济稳定恢复态势仍不牢固,服务业因受疫情等影响存在一些特殊困难行业,近期要抓紧出台措施加大帮扶。在税费政策方面包括:
一是加大所得税减免,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二是延长中小制造企业缓税政策。
三是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是针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等特殊困难行业,加大阶段性税收减免、部分社保费缓交等支持,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2022年度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五是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