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庆投资整理资料归集研发费加计扣除中分为以下几种形式的研发活动:
1、自主研发
自行开发的项目,由本企 业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2、合作研发
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委托研发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计入加计扣除基数。
(2)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3)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4)企业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5)“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4、集团研发
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