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时效:
自2020年1月1日实施-2021年12月31日截止,具体办理时间以各区县官网发布时间为准。补贴范围
1.新吸纳劳动者的中小微企业。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 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2.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 暂时困难或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3.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 运输、批发零售(营业执照登记或者相关部门经营许可)五类行业的各类企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上述企业应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及注意事项
原则上每人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也即多不超过1200元/人。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三次培训补贴范围,但按照申报范围以及对象(如上)来看只能以其中一项申请,不可重复。
企业可同时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和川人社办 发〔2020〕30 号规定的其他企业职工培训。
同一劳动者在不同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累计时间不超过6个月。
已经申请过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新进人员或累计享受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补领。(也即同一企业最多可累计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
2021年申请“以工代训”补贴要求
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效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的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算。
已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得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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